青岛经济职业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知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并与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三、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宿本宿舍内。
四、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五、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六、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七、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的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八、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九、卫生、电话线、电源线、电脑线管理,针对火灾隐患。禁止外人随意进入。设专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护。学生宿舍要临近管理员办公室,宿舍门窗和生活实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锁具牢固。建立活动纪律及学生外出请假制度。晚上设保安人员轮班巡查,还要另外安排教师充实到巡逻队中,充分发挥教师熟悉学生的特点,重点保护学生宿舍安全。
十、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十一、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检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十二、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