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周快讯
食品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21-09-01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1371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餐饮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检查餐饮服务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六、对本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八、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九、协助所在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

十、与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医疗救治以及舆情应对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发展,防止有害因素继续对学生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明原因集体不良反应等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员名单

 长:吕雪梅

副组长:张卫   杨涛  于景辉 陈雷

 员:肖传龙 左茜 林斌 李欣 韩聪  赵颖  孙秀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肖传龙兼任。

联络员:赵颖  孙秀卿      

3.成立应急工作机构,总务处为牵头部门,并按有关职责范围开始运转,加强对应急工作的部署、检查、指挥、处理。

(二)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分工及职责

1.应急指挥小组

负责人:吕雪梅  联系电话:86123988  13061305277

联络员:肖传龙  联系电话:86123091  13376398061

主要职责:

1)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控制局面,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快向青岛市教育局、所属辖区区市场监管局、区市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市教育局上报电话:82734198

区市场监管局上报电话:85730980  17685596876

区疾控中心上报电话:82817975   13006512361

3)组织力量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相关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

负责人:李    联系电话:8612397913589297653

联络员:孙秀卿  联系电话86123979 15192676812

 颖:联系电话:86123946 13589203710

主要职责:

1)立即组织护送身体有明显症状不适人员去医院救治,追踪了解病情,随时与学校负责人保持联系;

2)接待患者家属,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负责人:陈    联系电话:86123967 13001662162

联络员:肖传龙  联系电话:13376398061

   联系电话:13589297653

主要职能:

1)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餐具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相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原因提供可靠保证;学校尽快组织食品加工涉及的人员到现场,准备接受相关调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食品加工场所、食品原材料、贮存条件、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调查。

2)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3)排查其他人员,如果发现新病人组织力量送医院;

4)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一般情况,发病日期,人数,学生近期出勤、学习、生活、劳动、预防保健情况等。查清时间爆发中的全部病例,特别是首批发病者的情况,进行病例调查和病例登记。

5)经联合现场调查后,初步判明事故起因属于传染病、食物污染、环境污染、污水污染或药品质量等,配合相应专业机构,共同按照相应规定的处理要求,进行调查及处理。属于学校卫生专业方面的重大事件,由卫生监督机构按要求进行处理,首先进行初步调查。

6)根据事件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防疫措施,监督学校落实应急改进措施,并进行全面消、杀、灭处理。

7)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组织管理好学生,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8)事态好转后,留部分人员现场监护和进行善后处理,直至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

9)收集资料由现场负责人员写出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向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汇报。将全部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备案。

4.舆情应对小组

负责人:张卫  联系电话:86123967 13616395527

联络员:陈雷 13001662162 左茜 15866872366 肖传龙 13376398061 韩聪 17762026060

主要职能:

1)及时了解现场情况,指定新闻发言人正确应对媒体.

2)及时监控舆情,控制网络不实言论的传播。

5.停止供餐应对小组

负责人:肖传龙  联系电话:86123091 13376398061

联络员:赵颖(13589203710) 韩聪(17762026060)

主要职能:

出现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该应对小组。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配送餐方式;

2)组织采购食品,确保师生按时正常就餐;

3)由二中分校,商务学校餐厅食堂加工制作。

二中分校负责人:谭超群     电话:16678636870

商务学校负责人:崔继胜     电话:16678636869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度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国家、省、市、教育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我校食堂管理,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长:吕雪梅

副组长:陈  

食品安全管理员:

员:肖传龙、李伟、韩聪、鲁德相、食堂膳食委员会成员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管理的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后勤的副校长对食堂管理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由副校长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学校安保人员、食堂负责人员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值周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监督、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餐饮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安全公示制度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做到学校监管,教职工、学生、家长监督,学校食堂进行食堂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公示地点为食堂一、二楼食堂公示栏。

公示内容包括经营许可信息、从业人员健康信息、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人、举报投诉电话、原料采购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信息、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公示信息等内容。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食堂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温不宜超过190℃;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新油。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安全,规范食堂燃气操作,特制定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食堂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1.大灶使用前检查燃气阀门、管路无漏气现象,设备无漏电。

2.点火时使用专用点火棒,禁止使用纸等点火。

3.点火时遵循火等气的原则,先将点火棒点燃放入炉膛,然后慢慢开气阀。

4.面部避开炉门方向,逐渐调整风阀、气阀至火焰正常。

5.煮炖食物时,水不能添太满,防止溢出将火熄灭。

6.使用大灶炼油、靠油,必须设置专用的大灶,严禁大灶开火离人。

7.工作完毕后及时关闭灶阀、点火棒阀、灶前管道阀、管道总阀及风机电源。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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