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先锋模范 > 党务公开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9  来源:办公室  浏览人数:43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评选学校2017-2018学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一、评选条件

1.思想作风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四个意识”,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模范践行“四个合格”,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体现价值。

    2.爱岗业绩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朴实诚信,品德高尚。关心和支持学校党政工作,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勇挑重担,求实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有出色表现。

    3.文明服务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和关心学生,关心他人,乐于助人,团结同志。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修养好。认真学习党章,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党性原则强,作风正派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大局意识强。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2年以上党龄。

    5遵纪守法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国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自觉带头执行党内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同一切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二、评选程序

    1.根据党总支制定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选动员工作,讲明评选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2.评选数量25%。党员投票,各党支部推荐候选人,中层以上干部不超过50%。如票数相同,优先考虑一线教师。推选出的候选名单将在全体党员中再次征求意见,低于60%同意票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3.党总支召开支委会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号召全体党员、全体教师向他们学习。

5.教师节期间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彰。

                 中共青岛经济职业学校总支委员会

                          20186月30

山东省青岛第二十中学(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海泊桥159号
邮编: 266033
公务安全邮箱:jyjqdjjzyxx@qd.shandong.cn
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3676711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83676760/83676770
版权所有:山东省青岛第二十中学(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鲁ICP备17031366号-1
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破坏教育公平问题
举报电话:0532-83676761
举报邮箱:jyjqdjjzyxx@qd.shandong.cn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